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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障卡启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社会保障卡启用
2014年12月起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正式启用,医疗费直接拨付到社保卡中,持卡人可凭社保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和药店购药。原医疗卡内余额仅继续使用,不再拨付医疗费,直至医疗卡中余额消费为零停止使用。
二、社保卡中医疗余额查询方式
1、携带社保卡到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查询。
2、持社保卡本人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济宁市任意建行营业厅柜台查询(ATM机无法查询医疗费余额情况)。
三、社保卡密码丢失
持社保卡本人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济宁市任意建行营业厅柜台重新设置密码。
四、社保卡挂失
持卡人确认社保卡丢失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建行网点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五、更换期间使用临时卡能“救急”
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未发放社保卡以及社保卡丢失、损坏后补换卡,在社保卡制作完毕前,并且没有医疗证,如果应急住院治疗,请与人事部门联系,将采取“临时卡”的办法,“临时卡”通过识别持卡人的合法身份,支持持卡人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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